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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后服务政策及相关声明

售后服务政策

1、为保护超伦品牌产品使用者、代理单位、系统用户的合法权益,明确销售者、修理者、生产及系统集成单位承担的硬件修理、更换,软件系统维护的责任和义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参照《新三包政策》有关规定制定本政策。

2、 本政策所称硬件、软件、系统,系指自1995年以来由超伦智能研发生产的考勤、门禁、消费、水控系列终端产品,低频、超高频读写器产品,一卡通系统软件、薪资管理软件、消费管理软件、固定资产管理系统、校园进出管理系统系列产品及定制开发系统项目等。

3、产品代理商与我公司的责任义务关系订立合同约定,销售者(代理商)不得免除本政策规定的责任和义务。

4、本政策涵盖的产品为工业产品或系统集成产品,未在《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》内规定范围内,故部分条款执行不参照国家三包政策执行。

5、 公司、代理商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5.1、产品出售时,应当开箱检验,正确调试,介绍使用维护事项、修理单位,提供有效发票。
5.2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、投诉,并提供服务。

6、修理者(指定维修合作单位)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6.1、承担修理服务业务;维护销售者、生产者的信誉,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。
6.2、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,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;
6.3、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。接受销售者、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;
6.4、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;
6.5、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。

7、公司对使用者、代理单位、系统用户履行下列义务:
7.1、明确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名单、地址、联系电话等;
7.2、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、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、合格的修理配件,负责培训;
7.3、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,并提供服务;

8、政策规定的责任义务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,消费者享有1年内免费硬件维修及系统调试维护权益。

9、硬件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。换货时,消费者可选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,然后向我公司或代理商按购销合同办理手续;系统集成产品自完成验收1年内,发生系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选择远程或上门免费调试服务,代理商实施的系统,由代理商完成相关责任义务。

10、硬件产品自售出1个月内,修理两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,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,消费者可选择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13条的规定退货,然后向公司、代理商按购销合同办理手续。

11、在责任义务有效期外,自维修之日起三个月内,对于产品发生同一类故障,我公司依据故障维修记录给予免费保修。(对于非正常使用产生的故障维修,将不适用于延续保修)。

12、在责任义务有效期内,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产品,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,公司、代理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。然后向公司、代理商按购销合同办理手续。

13、在责任义务有效期内,符合换货条件的,因公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或其他功能相同的型号、规格产品断货,30天内仍未解决的,公司予以退货;

14、换货时,换货后的责任义务有效期延续上一件产品累加计算。

15、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在实施保修换货责任义务范围内,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:
15.1、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
15.2、消费者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;
15.3、无保修凭证及有效发票的;
15.4、保修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;
15.5、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。

16、责任义务有效期内,直接与公司发生的维修业务,元器件及人工费用由公司担负;产品售出三个月后,修理、换货产生的往返物流费用由用户担负;用户与代理商产生的维修业务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。

17、 公司、代理商、修理者破产、倒闭、兼并、分立的,其责任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。

18、消费者因产品及系统服务问题与公司、代理商、修理者发生纠纷时,可以向消费者协会、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。

 

2010年8月的补充声明  

关于产品售后服务制度的重申

各代理商及直接用户:

首先感谢各代理商及直接用户对我公司及产品的信任。为更好保持合作,减少售后纠纷及相互谅解,现将我公司的售后服务的部分条款再次申明一下,同时就一些现象做补充解释:

1、所有经我公司售出的产品均按公司售后政策执行,相关条款请查阅超伦飞官方网站。

2、自然灾害(包括雷击、雨淋进水)人为损坏等不在保修政策范围内,对于这种情况我公司在保修期内收取换件费用,保修期外按保修制度执行。

3、鉴与很多用户由于使用不熟,把无问题机器返厂检测,由于检测项目较多,造成耽误客户使用及浪费人力,故我公司将对保修期外产品的检测收取费用。

3.1、 检测项目包括:(液晶屏调压测试、电池容量测试、重要元器件数值测试,通讯波形测试、数据采集测试、整机拷机24小时)等项目,收取费用为30元,所以请各用户注意,如发现问题,先按说明书自行检测,或致电我公司技术服务(400-688-9700)排查问题,以免把无问题机器反厂,耽误您的使用及产生不必要的费用。本项规定于2010年9月1日执行。

4、关于防雷,珠三角地区为多雷区,雷雨多发季节请用户做好防雷措施。

4.1、使用TCP/IP通讯的产品,注意交换机端接地良好。

4.2、使用485通讯的机器,如机器安装在室外,请关机并拔掉通讯线。

4.3、防雷器,室外布线注意使用塑胶套管。

4.4、在2009年8月后的电源做了简单的防雷保险处理,浪涌过大直接损毁电源适配器,起到保护主机的作用,基本杜绝由市电感应浪涌对设备的危害。目前雷击造成损坏多发由通讯线缆感应浪涌。

5、 对于雷电在通讯线缆产生的瞬间感应电流,造成机器损坏的症状很易判断,即通讯芯片202、485、75176等类型损坏。经检测判定为雷击后,请广大用户理解,尽量减少争执,以提高服务效率。

6、为保障机器维修后使用正常,避免反复,我公司在检修完毕后要保持24小时拷机,机器正常返回时间为3个工作日, 敬请谅解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深圳市超伦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-8-11 

 

 2011年7月的补充声明

持续改善 
持续改善是我们始终坚持的服务理念,在售前我们保持一支专业的咨询团队为您服务,在销售及实施过程中,都有对应的服务对象,做到快捷顺畅,对于用户的所有反馈问题,都会认真对待,一一回应,并按ISO9001体系管理要求记录修正,达到用户更加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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